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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39 沪市 南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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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39: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605339: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2021-063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4,125,000 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南侨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3)、《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6)、《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2、 2021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
和职务通过办公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满 11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于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1-052)。

  4、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4)、《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5)。

  5、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9)、《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2、授予价格:16.425 元/股

  3、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研发、技术与业务骨干员工

  4、授予人数:189 人

  5、授予数量:4,125,000 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授予对象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告时股本总额的比

 林昌钰    总经理          10.00          2.18%          0.02%

 周兰欣    副总经理        7.50          1.63%          0.02%

 向书贤 董事会秘书及财      9.00          1.96%          0.02%

            务总监

其他核心研发、技术与业务

        骨干员工            386.00        84.00%          0.91%

      (186人)

        预留股份            47.00          10.23%          0.11%

          合计              459.50          100%          1.08%

  注:比例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限售期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未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次解除限售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次解除限售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情况出具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总额验资报告》(2101221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89 名员工就 4,125,000 股股票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67,753,125.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125,000 股,公司已在中登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取得了
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 NAMCHOW (CAYMAN ISLANDS) HOLDING CORP.【中文名:南
侨(开曼岛)控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346,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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