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1-026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6,415,206.81元(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1年8月12日,公司总股本423,529,4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117,647.12元(含税)。
2、公司2021年中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审议通过了《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对该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2021年上半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稳定增长。对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下提出的。公司董事会已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