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47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股份的计划。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天津会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98,068 股,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8,841 股,合计计划减持
不超过 796,909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2%。该减持股份计划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不排除后续继续减持的可能性。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会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于 2024年6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1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6/11,由刘会平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4.47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08.66 万股~817.33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63%~3.2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并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推进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回购。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按照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24.47 元/股(含)测算,公司本次预计回购数
量为 408.66 万股-817.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3.27%。具体回购股份的
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 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占 公 司 总 股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股) 本的比例(%) 额(万元)
用于减 自股东大会审议
少公司 408.66-817.33 1.63-3.27 10,000-20,000 通过回购方案之
注册资 日起不超过 12
本 个月
注:上表数据因计算可能产生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47元/股(含)。具 体回购价格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 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股份类别 限测算) 测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 2,143,500 0.86 2,143,500 0.87 2,143,500 0.89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248,000,000 99.14243,913,363 99.13239,826,727 99.11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250,143,500 100.00246,056,863 100.00241,970,22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表数据因计算可能产生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回购前的股本结构以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6月12日)收市后股本结构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