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解决总部综合办
公、未来研发规模、人员规模快速增长对场地的需求,于 2021 年 3 月 9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李子园科创大楼
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李子园科创大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 年 6 月 10 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
交易系统网上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公司竞拍取得了金华市
药检局西侧、丹溪东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为 6,159.97
平方米,并签署相关的《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一、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与金华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签署了位于金华市药检局西侧、丹溪东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的成交确认书。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7032021A21025。
二、合同主要条款
1. 合同双方
出让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 土地位置:金华市药检局西侧、丹溪东路以北地块;
3. 土地面积: 6,159.97 平方米;
4.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5. 出让年限:40 年(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6. 容积率:2.0 ≤容积率≤ 2.5;
7. 土地价格:人民币 32,056,483.88 元;
8.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9. 权利性质:出让。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有利于强化公司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资金全部来源于李子园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项目的实施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