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外,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数量及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对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27,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减少 527,800 股,由 183,940,250 股减少至 183,412,450 股,注册资本减少
527,800 元,由 183,940,250 元减少至 183,412,450 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8,394.0250 万元。 18,341.2450 万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394.025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341.24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 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会议。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为 2/3(即 2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 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
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 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
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基本原则为: 基本原则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 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发展。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不固定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的股利分配模式;
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见; 应当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当年实
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
东分配股利; 基数,按照确定的分配比例,向股东分配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 股利;
方式。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 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分红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条件的,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分红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条件的,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 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 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
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 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30%。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30%。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分下列情形,并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偿还债务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 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分红政策: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
80%;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到 80%;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
40%;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到 40%;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20%。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到 20%;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 20%。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不匹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