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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36 沪市 帅丰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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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9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单笔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鉴于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
      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7 号”《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5,2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24.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 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791,248,188.26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0)验字第 61444050_B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项目投资    拟使用

  开户行                                                      总额    募集资金

中国建设银行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

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5654609188888    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97,100.00  53,124.82
  嵊州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211026129101777777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41.67  15,000.00
  嵊州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211026129178888888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13,649.38  11,000.00
  嵊州支行

    合计              --                      --            130,891.05  79,124.82

  截至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
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源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操作。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85,595,849.46    2,248,977,416.35

        负债总额                428,746,840.42      356,932,719.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56,849,009.04    1,892,044,697.22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394,450.71      177,778,025.35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52.6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性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审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披露文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50,000,000.00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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