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帅丰电器”或“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浙江省绍兴
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会议由监事李波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本届监事会议提名李波、朱益峰担任公司第二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议案》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0 元购买“杭州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奥克斯公司”)开发的位于浙江省杭州未来科技城创景路以东、海曙路
以南,奥克斯时代未来之城 5 号楼奥克斯中心 33 层,门牌号:3301
室,3302 室,3303 室,3304 室,奥克斯中心 35 层,门牌号:3501
室,3502 室,3503 室,3504 室用于公司办公使用,购买面积约 5000平方米。
2、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0.00 元购买“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左岸公司”)开发的位于杭州市余杭
区仓前街道良睦路 1166 号鼎创财富中心 3 幢 19 层的公寓楼,用于人
才引进配套生活设施,购买面积约 2000 平方米。
此举有利于公司对未来经营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引进,保证公司在持续经营中人才储备的能力、电商营销、产品创新研发,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整体办事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