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修改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章程主要修改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帅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
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
文 名 称 : ZHEJIANG SANFER
ELECTRIC CO., LT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4080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 币 1408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
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
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
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
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 (一)......;
(二)...... (二)......;
(三)...... (三)......;
(四)...... (四)......;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债券; 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
2/3 时; 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
收股本总额 1/3 时; 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
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
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该组织
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
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以上通过。 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通过。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 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
持股比例限制。 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
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