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60,910,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90.002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成三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成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成三荣先生为公司第二 360,900,100 99.9972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金成成先生为公司第二 360,900,100 99.9972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建根先生为公司第二 360,910,100 100.000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成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360,900,100 99.9972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得票数占出席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
序 权的比例(%) 当选
号
2.01 选举沈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360,910,100 100.0000 是
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程小芯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360,900,100 99.9972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潘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360,900,100 99.9972 是
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朱雪青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360,900,100 99.9972 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周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 360,910,100 100.0000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数 (%
) )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成三荣先生为公司第二 27,270,100 99.963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金成成先生为公司第二 27,270,100 99.963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建根先生为公司第二 27,280,100 100.0000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成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27,270,100 99.9633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沈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27,280,100 100.0000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程小芯女士为公司第二 27,270,100 99.963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潘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27,270,100 99.9633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朱雪青女士为公司第二 27,270,100 99.9633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周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27,280,100 100.0000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 1-3 均为
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侃、王栎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