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21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6/22,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2.51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540,6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81%
实际回购金额 7,759.29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6.48 元/股~20.23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2日和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3年7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7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并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8至2024年4月,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要求,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股份回购的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4,54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1%,购买的最高价格为20.23元/股、最低价格为16.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92,900.7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9月27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向高级管理人员匡亮、王洪涛、钱琴燕合计授予35万股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 180,482,183 72.05 166,950,000 66.65
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 70,000,000 27.95 83,532,183 33.35
股份
其中:回购专用证 0 0 1,190,600 0.48
券账户
股份总数 250,482,183 100.00 250,482,183 100.00
注:本次回购期间股份变动情况:1)2023年9月27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授予限制性股份3,350,000股,全部股份转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剩余回购股份1,190,6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023年12月18日,公司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总数为16,882,183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540,600股,2023年9月27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授予限制性股票3,350,000股,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剩余回购股份1,190,6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实施新一期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