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1-040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 5888 号公
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0,060,9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9.72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沈正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王雪娟,沈正华,陆
周良,沈中海。其中独立董事冯震远,独立董事蒋荃,独立董事朱利祥以通
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蔡凌雲,潘晓翔,严
良丰;
3、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理董事会秘书沈正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0,045,900 99.9833 14,900 0.0165 100 0.0002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0,046,000 99.9834 14,800 0.0164 100 0.0002
3、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0,046,000 99.9834 14,800 0.0164 100 0.0002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0,046,000 99.9834 14,800 0.0164 1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 关于以集中竞 46,00 75.5336 14,80 24.3021 100 0.1643
价交易方式回 0 0
购股份预案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除议案 2、3 外的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慈航、陈舒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