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0-012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4,100 万元
●产品名称:定期添益型存款
●产品期限:分别为 2020 年 08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01 日
2020 年 08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01 日
2020 年 08 月 31 日-2021 年 08 月 23 日
2020 年 08 月 31 日-2021 年 08 月 23 日
2020 年 08 月 31 日-2021 年 08 月 23 日
2020 年 08 月 31 日-2021 年 08 月 23 日
2020 年 08 月 31 日-2021 年 08 月 23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8 号)和《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2,292,788 股,发行价格为 13.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271.2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36,334.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天
健验〔2020〕284 号”《验资报告》。2020 年 07 月 27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
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
止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0 万元,理财及利息等收入 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上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共 36,334.65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1 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 15,587.97 14,999.59
2 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9,587.79 9,587.79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3,935.00 4,935.00
4 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3,870.68 3,870.68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2,941.59
合计 47,981.44 36,334.65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机构 产品类型 金额 产 增值 产品 产品 本金及 预计收 关
(万 品 收益 起息 到期 理财收 益金额 联
元) 风 率 日 日 益支付 (万 关
险 (%) 元) 系
级
别
中国工商银行 定期添益型 1,100 低 3.00 2020 2020 到期支取 不适用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 风 年 08 年 12 本金,一
海盐支行 险 月 28 月 01 次性支付
日 日 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 定期添益型 1,000 低 3.00 2020 2020 到期支取 不适用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 风 年 08 年 12 本金,一
海盐支行 险 月 28 月 01 次性支付
日 日 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 定期添益型 5,000 低 3.45 2020 2021 到期支取 不适用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 风 年 08 年 8 本金,一
海盐支行 险 月 31 月 23 次性支付
日 日 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 定期添益型 1,500 低 3.45 2020 2021 到期支取 不适用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 风 年 08 年 8 本金,一
海盐支行 险 月 31 月 23 次性支付
日 日 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 定期添益型 1,600 低 3.45 2020 2021 到期支取 不适用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 风 年 08 年 8 本金,一
海盐支行 险 月 31 月 23 次性支付
日 日 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 定期添益型 11,000 低 3.45 2020 2021 到期支取 不适用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 风 年 08 年 8 本金,一
海盐支行 险 月 31 月 23 次性支付
日 日 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 定期添益型 2,900 低 3.45 2020 2021 到期支取 不适用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 风 年 08 年 8 本金,一
海盐支行 险 月 31 月 23 次性支付
日 日 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乙方: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增值收益支取 1. 存款的实际存期不少于协议约定的“增值专属服务”期限;
规则
2. 在协议约定的“增值专属服务”到期日(含)起 30 天内,办理定
期存款的支取手续。
满足以上条件,则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协议下的增值收益;如
未满足以上条件,则无需向乙方支付增值收益。
增值收益结息 账户: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
账号:120409002904672xxxx
基础利息计算 甲方根据定期存款业务规则于存款支取日向乙方支付利息,即在定期存
单约定的到期日前支取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