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7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联合”)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828.8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 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
际发行价格人民币 37.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3,35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4,009,433.75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69,340,566.25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3-00017 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 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年产 5 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 17,484.26 11,200.00
2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12,000.00 12,000.00
3 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9,800.00 9,800.00
4 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2,609.20 7,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6,934.06 56,934.06
合计 108,827.52 96,934.0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
行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 第 3-
00153 号”《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年产 5 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 17,484.26 11,200.00 3,834.61
(一期)
2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12,000.00 12,000.00 4,116.47
3 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9,800.00 9,800.00 1,013.38
4 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2,609.20 7,000.00 1,864.40
5 补充流动资金 56,934.06 56,934.06 -
合计 108,827.52 96,934.06 10,828.86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828.8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9 出具了“大信专审字
[2021] 第 3-00153 号”《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际联合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