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054,713.27 元。其中,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152,553,234.25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6,838,944.42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 年度
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