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0,309,35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38 元,本次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为 660,267,185.76 元,扣除发行费用 75,583,714.54 元后的净额为
584,683,471.22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A1015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660,267,185.76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49,056,603.77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市费用置换金额 26,527,110.77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591,484,181.17
其中:2021 年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385,072,865.89
2022 年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206,411,315.28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3,109,077.97
其中:2021 年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2,638,792.54
2022 年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470,285.43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703,985.40
其中:2021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031,299.78
2022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72,685.62
减:销户后转入基本账户(注) 12,353.4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鉴于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利息)共计 12,353.42
元已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 1202020129900370830 0.00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19007101040013681 0.00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 95180078801100001018 0.00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571905609210125 0.00 已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3301040160017027007 0.00 已注销
合计 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 12,353.42 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账户均已办理销户手续。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527,110.77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浙商证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04)。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完成上述资金划转。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浙商证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
额为 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鉴于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公司将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利息)共计 12,353.42 元已转至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0),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向股东发放现金红利。因公司工
作人员操作失误,使用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向公司 11 名限售股股东派发了现金红利,金额总计为 2,767,545.60 元。发现此问题后,我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汇报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及时采取措施与上述股东
及其开户银行沟通。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相关红利款均已退回至公司工商银
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