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738,090.13 元。其中,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27,132,232.31 元,按母公
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713,223.23 元后,2021 年度母公司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419,009.0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 546,555,168.96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 161,237,408 股,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32,247,481.60 元。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 52.23%。
公司预计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