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 226 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召集并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 备查文件
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