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表述的“杭园股份”与本公告中的“园林股份”、“发行人”、“公司”均指“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3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本次发行价格 16.3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7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4.8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截
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 7.12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
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和 2021 年 2 月 2 日,后续发行
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敬请投资者关注。
4、原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21 年 2 月 9 日,原定
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并推迟
刊登《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21 年 1 月 12 日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周二)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日期 发行安排
2021 年 1 月 13 日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中午 12:00 截止)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 12:00 截止)
2021 年 1 月 14 日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周四) 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21 年 1 月 15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周五)
2021 年 1 月 18 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股数
(周一)
2021 年 1 月 19 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
(周二) 公告(第一次)》、《招股说明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
件
2021 年 1 月 26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周二)
2021 年 2 月 2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周二)
T-2 日,2021 年 2 月 8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一)
T-1 日,2021 年 2 月 9 日 刊登《发行公告》
(周二)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 日,2021 年 2 月 10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周三)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2021 年 2 月 18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周四)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2021 年 2 月 19 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下午 16:00 截止)
(周五) 网上中签投资者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2021 年 2 月 22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周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2021 年 2 月 23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周二)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5、投资者请按 16.38 元/股在 2021 年 2 月 1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2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得初步配售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和 2021 年 2 月
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30.935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9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园林股份”,股票代码为“60530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