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7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拟
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4,809.77 183,654.30
负债总额 44,286.30 37,44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0,523.47 146,084.91
货币资金 30,125.85 27,330.52
2020年 1-12 月 2021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8,312.30 699.73
量净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0.39%,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
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笔金
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占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548.84%。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息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