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了解股票异常波动有关情况的函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在2023年6月5日、6月6日、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上述情况本人已知悉。
本人作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自查确认,作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已公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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