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使用期限
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543.85 63,273.11
负债总额 14,622.42 9,845.24
净资产 96,921.43 53,427.8,7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0,100.80 5,469.47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华泰证券收益
1 1,500.00 1,000.00 5.77 500.00
凭证
2 银行大额存单 8,000.00 - 31.17 8,000.00
合计 9,500.00 1000.00 36.94 8,5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5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8.77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44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8,5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6,500.00
总理财额度 25,000.00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