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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96 沪市 神农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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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经过综合考量及审慎评估,公司拟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为公司申请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众华事务所已开展相关工作,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具备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          陆士敏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65人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351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0 人

                    业务收入总额              58,278.95万元

2023年(经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45,825.20万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981.91万元

                      客户家数                  7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9,062.18 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事 务所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事务所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 事务所需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 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事务所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事务所的赔偿
 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2 次(涉及 3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涉及 22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毅,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毓,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倩,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次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众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聘用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毕止。

  (四)服务内容

  公司拟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众华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众华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事务所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众华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同意公司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