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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24-04-26

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田俊为本次会议主持人。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田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自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后,公
司董事会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后,
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参加会议独立董事签名:

田俊:                龙超:              黄松: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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