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 23 号昆明恒隆广场
办公楼 39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9,422,5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7.30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舒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蒋宏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9,398,544 99.9931 13,100 0.0037 10,900 0.003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何祖 349,393,049 99.9915 是
训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何乔 349,393,048 99.9915 是
关女士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张晓 349,393,049 99.9915 是
东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顿灿 349,393,049 99.9915 是
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龙超 349,393,047 99.9915 是
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黄松 349,393,048 99.9915 是
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田俊 349,393,048 99.9915 是
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关于选举柳莉 349,393,049 99.9915 是
芳女士为第四
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的议
案
4.02 关于选举范晔 349,393,047 99.9915 是
女士为第四届
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募集 5,500 18.6440 13,10 44.4067 10,90 36.9493
资金投资项目 0 0
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何祖 5 0.0169 0 0 0 0
训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何乔 4 0.0135 0 0 0 0
关女士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张晓 5 0.0169 0 0 0 0
东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顿灿 5 0.0169 0 0 0 0
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龙超 3 0.0101 0 0 0 0
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黄松 4 0.0135 0 0 0 0
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田俊 4 0.0135 0 0 0 0
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玲莉、杨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