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授权详见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6)。上述需回购注销股份共计474,000股,回购价格为14.6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6,948,840.00元。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9,777,500元减至人民币109,303,5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9,777,500股减至109,303,5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月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B座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9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王晓明
4、联系电话:021-65031217-222
5、电子邮箱:IRmanager@luoman.com.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