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曼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 号)核准,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罗曼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27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94.0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854.88 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1]第 4487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额
1 补充照明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44,900.00 39,354,88
2 研发及设计展示中心项目 4,500.00 4,500.00
城市照明运营维护平台及数据
3 分析中心项目 3,500.00 3,500.00
4 营销服务及网络建设项目 2,500.00 2,500.00
5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 3,000.00
合计 58,400.00 52,854.8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公司证券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