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
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2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2.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5,737.50 万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8,233.8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503.63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20〕1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
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947.22 万元,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
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8.46 万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86,406.29 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
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819.1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4,916.4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24,916.4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的项 募集资金累计 累计完成进
诺投资总额 目投资额 实际投入金额 度(%)
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 126,928.92 84,117.67 84,535.78 63,171.55 74.73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 2]
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 6,696.64 5,385.96 5,385.96 5,103.84 94.76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130.90 100.73[注 1]
合计 151,625.56 107,503.63 107,921.74 86,406.29
注 1: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中含理财产品收益。
注 2: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 418.11 万元转入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变的情
况下,将“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本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的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的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但因同时申请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加之研发中心内部装修进度未达预期,致使整体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公司审慎核查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公司将积极调动公司内外资源,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的按期完成;
3、公司会重点关注可能影响预期进度的内容,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4、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时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出的估计,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项目未来在延期实施建设期间将严格把关建设进度,按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并继续做好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工作。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后,如有结余募集资金,公司计划将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程序并予以披露。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