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57.92 万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73,110.80 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7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为 70,198,912 股,以 70,198,912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953,706.2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 39.0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
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