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回购注销原因:因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60,760 60,760 2022 年 11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 41.85 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60,7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0 月 4 日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
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离职、到期不续签合同等,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 8 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约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有权单方面向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8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0,76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65,53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2,927,378 -60,760 52,866,61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698,912 0 17,698,912
股份合计 70,626,290 -60,760 70,565,530
四、说明及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具体回购注销方案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依法可以实施。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