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天启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鸿围场”),启鸿围场为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启鸿围场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合计为 6
亿元人民币,其中 1.975 亿元借款期限为 6.5 年,4.025 亿元借款期限为 9 年,借
款用于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及置换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除资本金外债务性金。天启鸿源将其持有的启鸿围场 100%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23,112.53 万元)质押给中国银行,作为启鸿围场申请借款的担保。因此,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3,112.53 万元。截至本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600 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鉴于被担保人启鸿围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启鸿围场向中国银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合计为
6 亿元人民币,其中 1.975 亿元借款期限为 6.5 年,4.025 亿元借款期限为 9 年,
借款用于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及置换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除资本金外债务性金。
启鸿围场本次向中国银行申请借款的同时,将终止其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6 亿元人民币借款业务,并解除相关质押和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30)。
为向中国银行申请借款,启鸿围场拟将编号为“冀 2024 围场不动产权第0009566 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全部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银行;将储能场区设备、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抵押给中国银行,为启鸿围场向中国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将位于半截塔镇半截塔村的工业用房抵押给中国银行。
启鸿围场拟将其与 12 家新能源企业储能租赁收入(以租赁合同为依据,以未支付的储能租赁收入为质押财产)、以及“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电费(以购售电合同为依据,以电费结算收入为质押财产)两部分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财产质押给中国银行,为启鸿围场向中国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天启鸿源将以其持有的启鸿围场 100%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23,112.53 万元)质押给中国银行,为启鸿围场向中国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银行非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22,6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7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兰云鹏
注册资本 23,112.5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828MABTM91T14
代码
注册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城北承围高速路出口东 500 米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
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万元)
总资产 106,458.38
总负债 87,447.32
净资产 19,011.06
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87,447.32
营业收入 1,979.83
净利润 411.14
(未经审计)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1-4 月(万元)
总资产 108,982.34
总负债 90,240.73
净资产 18,741.61
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55,675.83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69.45
资产负债率 82.8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质押合同》
1、出质人: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3、质押财产: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①、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 种:人民币。
(大写)陆亿元整。
(小写)¥600,000,000.00。
②、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质押担保主要为满足启鸿围场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启鸿围场开展生产经营,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融资成本。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67,210 万元(担保总额包含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4.0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67,2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4.0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