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86 公司简称:同力日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4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力日升 605286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亮 李振兴
电话 0511-85769801 0511-85769801
办公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
路 路
电子信箱 zqb@jstljx.com zqb@jstljx.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941,297,637.89 3,695,152,644.16 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64,872,939.84 1,805,726,047.85 3.2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325,834,455.34 1,029,330,042.84 2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2,788,794.12 74,310,331.20 65.2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1,412,029.89 59,680,163.10 103.4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3,536,992.41 31,576,599.99 132.8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80 4.53 增加2.2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0 0.42 66.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0 0.42 66.6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05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李国平 境内自 33.30 58,614,360 0 无 0
然人
李腊琴 境内自 23.18 40,801,064 0 无 0
然人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 3.38 5,945,505 0 0
司 国有法 无
人
李静 境内自 3.27 5,753,424 0 无 0
然人
李铮 境内自 3.27 5,753,424 0 无 0
然人
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 其他 2.80 4,931,523 0 无 0
(有限合伙)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 其他 1.21 2,126,557 0 无 0
任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王野 境内自 1.07 1,888,000 1,888,000 无 0
然人
庄波 境内自 0.73 1,280,000 1,280,000 无 0
然人
沈聪 境内自 0.73 1,280,000 1,280,00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夫妇;实际控制人
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李铮、李静为李国平、
李腊琴夫妇的子女;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丹阳日
升、丹阳合力;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发行后 3.38%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李国平、李腊琴分别
持有丹阳日升 99%、1%股权;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发行后 2.80%股份,公司控股股
东李国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丹阳合力 13.75%
份额。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
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