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 31,739.04 万股的 2.2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89%,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5.7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27%。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电子”)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潘珠垟路 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肆佰肆拾玖万壹仟玖佰捌拾肆元
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云
计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工业机器人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赵战兵 董事长、总经理
2 陈华辉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 杨文华 董事、副总经理
4 石刘建 董事、副总经理
5 陈景淼 董事、财务中心经理
6 赵俊达 董事、总经理助理
7 张爱珠 独立董事
8 金爱娟 独立董事
9 王伟 独立董事
10 HUANG JUAN(黄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1 付良俊 监事会主席
12 薄录红 职工监事
13 朱加理 监事
(三)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318,553.43 168,599.93 147,392.57
净利润 14,440.51 14,369.64 16,849.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4,124.29 13,772.31 15,28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21.54 36,212.72 8,08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4,197.34 119,610.45 115,591.62
总资产 305,569.66 274,513.07 138,806.7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77 1.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76 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54 0.73 1.15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0 12.33 15.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1.15 11.82 14.12
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公司目前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授予
日为 2023 年 1 月 9 日,主要向全资子公司中德电缆及其下属公司 40 名激励对象
(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 34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5 元/股。2024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锁限制性股票并上市流通合计 2,239,128 股,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关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739.04 万股的 2.2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8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5.7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2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披露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74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新亚电子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 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杨文华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7.13% 0.16%
陈华辉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5.71% 0.13%
财务总监
石刘建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5.71% 0.13%
陈景淼 董事、财务中心经 20.00 2.85% 0.06%
理
核心骨干人员(共70人) 450.80 64.33% 1.42%
预留 100.00 14.27% 0.32%
合计 700.80 100.00% 2.21%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