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可[2020]2446 号),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45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2,838,851.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2,613,148.3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66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立了若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资金专户 账号 备注
年产 385 万 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8110801013002070591 注销
公里智能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精细数控线 577900054210888 注销
温州乐清支行
材扩能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390978942589 注销
温州乐清北白象支行
技术研发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3282329200077858 正常使用
心建设项目 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
补充流动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270301040044021 注销
金 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
注:公司在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0801013002070591)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北白象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270301040044021)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账号:577900054210888)、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北白象支行(账
号:390978942589)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注销,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计划投入金额 38,261.31 万元,实际累积投入募集资金 38,893.4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 101.65%,该项目已按照计划投入使用完
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截至本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入金额 4,000 万元,实际累积投入募集资金 3,833.06 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 95.8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无需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市场最新动态,充分利用现有行业经验,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采购、建设过程,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327.26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
(二)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327.2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将由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转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普通银行账户,在转出期间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待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战兵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全部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对公司实际情况的考量,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 亚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