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整合进展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重组项目的整合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亚电子”)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成功办理 100%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电缆”)和 30%苏州科宝光电技
术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2022 年 11 月 16 日,中德电缆举行新一届董事会会议,
完成董事会改组及高管的聘任;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在保持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加强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内控控制,加强财务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组事项后,不断完善中德电缆及其子公司的内部制度建设,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统一管理,确保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充分发挥与公司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我们认为,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工作进展成果良好,本次整合符合预期。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爱珠、王伟、金爱娟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