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4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
实现净利润 119,076,070.7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4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3344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40,032,00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33.6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和中小股东利益,提出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益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