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2-056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8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59.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王力安防”)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1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9 月 15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297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1,0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9.50 万股,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
披露《王力安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7、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 2022 年 10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121.00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32 人
4、预留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67 元/股
5、预留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1)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1,360.00 万股,其中,拟向 32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093.00 万股,预留 267.00
万股。
(2)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2 名激励对象离职,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24名变更为297名,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93万股变更为1,016万股,预留部分不做调整。
(3)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0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336.5 万股,上述 108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 33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
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7 人变更为 189 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016.00 万股变更为 679.5 万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 336.5 万股。
(4)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21 万股。本激励计划原约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7.00 万股,剩余未授予的 14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5)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
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62 万股,上述 15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 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
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32 人变更为 17 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21 万股变更为
59 万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 62 万股。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职务 授予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本次 占授予时总股本
(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59.00 100.00% 0.13%
(业务)人员 17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
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3、额外限售期
(1)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2〕583 号),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新增股本情况进行
了审验: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徐念龙等 17 名激励对象
缴付的出资额共计 2,755,3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59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65,3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59.00 万股。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