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1-004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王力安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873.3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王力安防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1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93.3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50.6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2号”《验资报告》。
王力安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2021年2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王力安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新增年产 36 万套物联网智能家居生 96,833.30 53,010.58
产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6,840.07
合 计 104,833.30 59,850.65
上述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104,833.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为59,850.65万元。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经审计的先期投入自有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29,873.3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1 新增年产 36 万套物联网智能 53,010.58 万元 29,873.31 万元
家居生存基地建设项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21年2月28日出具了《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295号),认为王力安防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王力安防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873.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至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此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29,873.3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至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873.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295号),认为王
力安防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王力安防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王力安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295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王力安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95号)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