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16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要求,将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579.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450.16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0,235.81万元,其中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5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
(二)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剩余募集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90,235.81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385.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3,132.73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54,430.62
本年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8,702.11
减:支付发行费用 2,785.64
减:手续费支出 6.56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26.1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 261.71
益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13.69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健之佳 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公司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将首发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存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 新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明西园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分别与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 店连锁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 有限公司、四川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原名为“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
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本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余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闲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实际情况,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8 月 9 日前,公司已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最终的实际结
余募集资金 4,713.69 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结余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内部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对“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总额至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并对项目内部的子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对“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募投项目,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内部的子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定和对项目内部子项目的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管、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健之佳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健之佳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之佳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表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7,450.16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02.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517.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 至 期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