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72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德业合伙企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21,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13%;苏州和聚融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聚融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81,5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29%;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聚汇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81,5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29%;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96,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75%;以上股东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所持股份自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诚德业合伙企业的自愿承诺,其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621,242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6413%,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苏州和聚融益、苏州和聚汇益、苏州和益均为苏州和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
业(有限合伙)同一控制下企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三家企业的自愿
承诺,其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360,037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3934%:其中苏州和聚融益不超过
1,481,58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29%;苏州和聚汇益不超过
1,481,58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29%;苏州和益不超过 1,396,85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7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诚德业合伙企业以及苏州和聚融益、苏州和聚汇益、苏州和
益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 IPO 前取得:2,068,000 股
5%以下股东 2,621,242 2.6413%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553,242 股
苏州和聚融益投资合 IPO 前取得:876,680 股
5%以下股东 1,481,589 1.4929%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604,909 股
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 IPO 前取得:876,680 股
5%以下股东 1,481,589 1.4929%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604,909 股
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 IPO 前取得:830,390 股
5%以下股东 1,396,859 1.4075%
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566,469 股
备注:公司在上述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可以根据公司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
相应调整。
上述减持主体的其中 3 家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一致行 苏州和聚融益投资合伙企 均为苏州和正股权投
1,481,589 1.4929%
动人 业(有限合伙) 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
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伙企 伙)同一控制下企业
1,481,589 1.4929%
业(有限合伙)
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
1,396,859 1.4075%
(有限合伙)
合计 4,360,037 4.3933% —
备注:持股比例尾数差异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差异。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拟减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持原
数量(股) 持比例 来源
期间 区间 因
昆明诚德业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7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投资合伙企 2,621,24 2.6413% /11 ~ 价格 及上市后以 资 金
业(有限合 2 股 2,621,242 股 2023/1 资本公积金 需求
伙)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 转增股本方
2,621,242 股 式取得
苏州和聚融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7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益投资合伙 1,481,58 1.4929% /11 ~ 价格 及上市后以 资 金
企业(有限合 9 股 1,481,589 股 2023/1 资本公积金 需求
伙)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10 转增股本方
1,481,589 股 式取得
苏州和聚汇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7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益投资合伙 1,481,58 1.4929% /11 ~ 价格 及上市后以 资 金
企业(有限合 9 股 1,481,589 股 2023/1 资本公积金 需求
伙)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 转增股本方
1,481,589 股 式取得
苏州和益投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7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资合伙企业 1,396,85 1.4075% /11 ~ 价格 及上市后以 资 金
(有限合伙) 9 股 1,396,859 股 2023/1 资本公积金 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 转增股本方
式取得
1,396,859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东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