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5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
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之佳”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重组后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河北唐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或“唐人医药”)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80%-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的相关进程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唐山市
路北区佳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及唐人医药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各方就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重组后唐人医药股东合计持有的唐人医药80%-100%股权达成初步意向,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最终收购股权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发布的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同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6、2022-048、2022-056),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与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唐山市
路北区佳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及唐人医药就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进行补充协议签署。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唐山市路北区佳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内容
1.甲方、乙方、丙方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就甲方拟收购重组后标的公司股东
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80%-100%股权事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丙方公司名称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由“河北唐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丙方主体资格未发生改变。
3.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对《股权收购意向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中使用的定义与简称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中使用的定义与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各方确认,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第 5.1 条约定的排他期,约定
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工作,本次交易各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等做进一步协商谈判,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从而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