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0-00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
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89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6,579.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7,450.1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202 100,421.68 76,650.00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
2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4 12,418.00 7,778.16
项目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
3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3 3,022.00 3,022.00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 115,861.68 87,450.16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 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39,254.86 199,560.11
负债合计 164,506.66 141,779.92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76,258.26 59,150.86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100.25 33,760.26
净额
注:2019年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
元(含60,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1.3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确保了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