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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59 沪市 绿田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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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59:绿田机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2

605259:绿田机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6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57.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田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66,461,200.00        366,461,200.00

  2    绿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27,229.50          20,127,229.5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139,036,098.81

              合  计                      536,588,429.50        525,624,528.31

    二、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及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公司证券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本议案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3)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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