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72,885,737.7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358,242,842.13元。公司合并报表的本期实现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0,546,684.49元,在2022年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446,064,224.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60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