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为人民币74,814,916.2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
润为人民币293,801,483.06元。公司合并报表的本期实现可供上市公司股东
分配的净利润为91,640,835.41元,在报告期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
392,666,476.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00,0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