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9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6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436.3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91.5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8,844.7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28.2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216.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2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6,216.51
项 目 序号 金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33,473.7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6.53
项目投入 C1 3,030.5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3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36,504.22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9.8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1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3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备注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市天普流体
372778349363 0.30
公司宁海跃龙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宁波市天普流体 3901330029200270
0.05
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34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市天普流体 8114701014100354 已 销
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785 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宁波市天普流体 3975900104002383 已 销
有限公司宁海城区
科技有限公司 1 户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天普投资管理(上
574908710610601 21,280.05
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海)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天普投资管理(上 5610062580130000
2.39
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海)有限公司 2018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天普投资管理(上 7767018800013270
有限公司宁波宁海 7.13
海)有限公司 0
支行
合计 21,289.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6,897.8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用募集资金置
的金额 投入金额 换自筹金金额
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建
24,216.51 10,351.06 10,351.06
设项目
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能
力建设项目及总成生产 12,000.00 6,546.78 6,546.78
线建设项目
合计 36,216.51 16,897.84 16,897.84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并由其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817 号)。上述自筹资金 16,897.84 万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从募集资金
专户中转出。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普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