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208,36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9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83,695,764.05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822,913.15 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 29,766,309.38 元,
其中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43,396.23 元及增值税人民
币 56,603.77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54,872,850.90 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38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0 日全额缴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2024 年 9 月 30 日
号 金额 账户余额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100559929 1,219.3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10530901040060186 352.80
市陆家支行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070078801900001948 1,264.56
昆山支行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150078801200000372 55,487.29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注)
合计 55,487.29 2,836.66
注: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注销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
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与调整
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4 年 9 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12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6 月”。本次募投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 83,478.92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 9 月”调整至“2025 年10 月”。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38,550.13 万元,
尚有 14,864.06 万元未投入使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4,473,312.2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 以募集资金置换金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额
金额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26,555,015.39 26,555,015.39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26,609,996.89 26,609,996.8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08,300.00 1,308,300.00
合计 54,473,312.28 54,473,312.28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06 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 2020 年实施完成。
(七)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1 年 5 月 6 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
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1 年 5 月 6 日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2 年 5 月 17 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
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3 年 5 月 8 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
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