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 年 4 月 10 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
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3,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子公司东莞伟时自
有资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
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由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和东莞伟时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分别签署相关现金管理协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事宜。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高流动性、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将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3年 4 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3,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3,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