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18 公司简称:伟时电子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 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 全 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 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伟时电子 60521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兴才 曾光星
电话 0512-57152590 0512-57152590
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
业园云雀路299号 业园云雀路299号
电子信箱 chenxc@ksways.com guangxing.zeng@ksways.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404,794,630.49 1,435,494,699.08 -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28,181,479.27 1,113,342,449.85 1.3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590,228,777.78 467,661,552.59 2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9,163,717.93 37,853,148.33 3.4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1,010,993.39 37,778,944.65 -17.9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3,072,954.67 24,825,367.04 73.50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48 7.33 减少3.8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40 0.2371 -22.4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 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52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WATANABE YOICHI 境外自 58.53 124,576,382 124,576,382 无
然人
YAMAGUCHI MASARU 境外自 10.78 22,952,274 22,880,974 无
然人
宏天基業有限公司 境外法 2.50 5,325,074 5,325,074 无
人
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1.80 3,821,786 3,821,786 无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0.78 1,665,377 1,665,377 无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灿昆投资管理合伙企 其他 0.50 1,064,697 1,064,697 无
业(有限合伙)
刘士文 境内自 0.28 595,000 0未知
然人
蒋国新 境内自 0.27 565,200 0未知
然人
许丰 境内自 0.17 371,800 0未知
然人
史梦嵩 境内自 0.14 306,100 0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股东山口胜(YAMAGUCHI MASARU)持有昆山伟
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伟骏”)100%
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昆山伟骏系公司股东宁波泰伟鸿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分别持有宁
波泰伟鸿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79%、2.9580%、1.0922%的出
资份额。公司股东山口胜(YAMAGUCHI MASARU)持有公司
股东宏天基业有限公司 0.2980%的股份并担任其董事。2.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 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 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 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 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 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