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2)。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山口胜先生拟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 21 元/股,增持计划于
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
截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山口胜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994,001.04 元。
增持金额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1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山口胜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通知。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山口胜先生。
(二)截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山口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2,952,274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0.7841%;山口胜先生通过宏天基業有限公司、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6,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5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份。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 万元。
(五)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21 元/股,后续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山口胜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
7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5%,累计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94,001.04 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山口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2,880,9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506%,其通过宏天基業有限公司、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6,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58%。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山口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2,952,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84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维持不变,仍为 76,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0.0358%。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九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