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44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海
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
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19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811.90 万
元,坐扣承销费 3,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311.9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
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07.9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15,103.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46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备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日余额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955109158888888 50,000,000.00 45,898,945.23
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 266283924645 41,039,652.23
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 267534733785 21,837,077.77 [注]
交通银行海口大同支行 461899991013000162322 82,079,347.77
合 计 173,119,000.00 67,736,023.00
注:因公司部分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工作通过子公司海南葫芦娃实施,为使得公司置换
前期自筹投入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与业务开展相适应,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 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葫芦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海南葫芦娃在中国 银行海口琼山支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 267534733785 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海南葫芦娃、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原先在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 266283924645 的募集 资金余额转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与募集后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额
(1) (2)
(3)=(2)-(1)
本项目用于小儿麻龙
1 儿科药品研发项目 止咳平喘颗粒、小儿化 5,000.00 417.15 -4,582.85
积颗粒、小儿肺炎贴等
新产品的研发
营销体系建设及品 本项目用于营销团队建
2 设及品牌推广 4,103.97 1,925.15 -2,178.82
牌推广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2.60 2.60
合计 15,103.97 8,344.90 -6,759.07
(二)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在实施过
程中。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 6,000.00 万元,实际投资金
额 6,002.60 万元,差异为 2.60 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到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但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公司 2020年 8 月 27 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1.4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151 号);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在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预测,且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详见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儿科药品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非独立运营项目,其项目效益无法定量评估,补充流动资金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不独立产生效益,因此,不涉及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实施,将相应增加公
备,提升产品知名度及市场认可度,从而有利于公司业绩长期增长。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预测及承诺,不涉及投资
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6,773.6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4.5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773.60 万元。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15,103.97 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4.85%,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103.97[注 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344.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